预报名!公开招录消防员

  • 日期:2023-06-21 09:48

2023

消防员预招录报名

即刻开始

一、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放宽至24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消防员招录条件:

1.有纹身的;2.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3.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4.此前参加招录报名,招录公示录用后未报到、入队后主动退出或被组织辞退的;

5.教育部门不认可本人提供的学历信息的;

6.其他违反招录工作有关规定或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

二、职业发展与保障

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孕产假、护理假、婚假、事假、病假以及疗养等。

       消防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孕产假、护理假、婚假、事假、病假以及疗养等。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实行全程退出机制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三、预报名方式

      最终招聘信息以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的2023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公告为准!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

客服微信

微信扫一扫,加客服为好友

第一时间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

联系客服
服务号
官方微信
回到顶部